修正「基本工資」,每小時基本工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,每月基本工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
[ 2013-10-03 ]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
中華民國102年10月3日
勞動2字第1020132068號
主 旨:修正「基本工資」,每小時基本工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,
每月基本工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。
依 據: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一十五元。
二、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萬九千二百七十三元。
主任委員 潘世偉
(資料來源:行政院勞委會網站102.10.0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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